近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监事乔治刚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
减持计划详情
上述四位董监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7月1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拟减持比例
1
褚国芬
董事兼高管
200,000
0.16%
50,000
集中竞价
0.04%
2
熊军锋
董事兼高管
159,500
0.13%
9,500
集中竞价
0.01%
3
乔治刚
监事
200,000
0.16%
50,000
集中竞价
0.04%
4
刘镇忠
高管
200,000
0.16%
50,000
集中竞价
0.04%
合计
759,500
0.61%
159,500
0.13%
减持价格方面,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每股16.8111元。同时,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分红、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承诺情况
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承诺,所持发行人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等多项承诺。
监事乔治刚先生承诺,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等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减持影响说明
宁波一彬电子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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