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司法行政领域代表围绕“践行为民宗旨 建设法治中国”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见面会上,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金其华的着装格外引人注目。当这位来自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法律明白人"做自我介绍时,细心的人们发现,他身上的西装略显宽大,袖口处还微微有些长。会后,面对记者的询问,这位扎根基层30多年的老司法工作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平时在村里都是穿最普通的衣服,跟老百姓打成一片,这身西装买了四年就穿过几回。"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说实话,穿这个总觉得喘不过气来,浑身不自在。就连脚上这双袜子,还是今天来之前陪同的人刚给买的,说要配这身行头。"这番朴实的话语,让在场记者真切感受到了一位基层法律工作者最真实的生活状态。
金其华来自大别山革命老区,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已经扎根基层30多年,见证了法治乡村建设的丰硕成果。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人员。
会上,金其华向大家郑重地展示了自己的“法律明白人”证书。这张证书不仅是一份身份认证,更承载着他30多年来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作为一名村“法律明白人”,金其华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教育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作用,积极投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让法治观念和文明新风深入人心,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日益增强。
在砖佛寺村,有一句话叫“有事找金其华”。多年来,金其华调解了多起邻里大事小情。
有一年大年三十,金其华家的年夜饭已经端上桌,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有两家因离婚而闹事。他立即骑上摩托车赶过去,通过讲理、讲法、讲情,让他们的关系逐渐缓和。
金其华说:“我走到哪里,就将普法工作做到哪里。群众喜欢听我讲法治常识和法律故事,他们在不知不觉中,知道了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凡事需要依法干。如今,家家守法、人人用法成了村里的新风尚。”他认为,群众的感情很朴素,只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就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再难的事,跑一趟解决不了,就多跑几趟。
2024年,因流转大户拖欠地租,王店组群众要强拆大户的蔬菜大棚,金其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一轮又一轮面对面讲法律、说政策,化解了双方的争议,为群众讨回了租金,并规范了流转合同,有效保护了双方合法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我用心办好群众的每一件事,群众就会认可和信任我,也会更加认可和相信法治。”
老百姓常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金其华认为,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作用越突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就越强烈。他们“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一定要把“法言法语”变成“乡音土语”,让群众感受到真情实意无处不在,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我是‘法律明白人’,也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引路人’,一定要为群众说话办事,通过言传身教,让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金其华感慨,“我长年累月走村串户宣传法律、化解矛盾,骑坏了4辆摩托车,现在这辆摩托车是从二手市场买来的。群众从我热情周到的服务中感受到法治力量,越来越信仰法治。”
三十多年来,金其华始终致力于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服务和保障农村的稳定发展,以赤诚之心,把群众当家人,群众也把我当亲人,“有事找金其华”成了群众的口头禅。
(大众新闻记者 董婉婉 郭由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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